作为目前全国唯一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的合肥,为提升中小科技企业发展,昨天在召开的科技创新大会上,市政府出台了项目投资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依照办法,在合肥投资单个中小科技型企业损失超过500万元的,政府将给予投资者实际损失30%的补偿。
据了解,为降低风险投资企业的项目投资风险,提高其投资热情,缓解合肥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合肥市政府出台了上述办法。依据办法,合法企业在合肥地区投资、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都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投资额超过500万元,投资过程中由于政策、技术、市场等原因导致某个项目失败,企业可向合肥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办公室提交投资损失补偿申请,经该市国家科技创新试点市领导小组批准,可给予投资企业失败项目实际投资损失的30%补偿,(损失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列入补偿范围),补偿金来源于该市当年科技创新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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